专属客服
全国服务电话:400-810-9688

文档下载

搜索
您当前位置:天祝藏族自治县采招网 > 文档下载 > 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天祝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合同公告.pdf

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天祝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合同公告.pdf

下载文件(322.39KB)
天祝藏族自治县 2024-12-27 322.39KB 业主: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联招标: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天祝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合同公告
内容简介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天祝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项目编号:301001JH620623007甲方(采购人):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中标人):甘肃邦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地: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6日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143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甘肃圣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协商小组)评定,甘肃邦德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成交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内容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合同附件供货一览表。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三、合同金额:共采购加厚高强度地膜630吨,均价12000元/吨,每吨补贴资金4200元,共补贴2646万元。其中:白色地膜每吨11500元,补贴后价格7300元/吨;黑色地膜每吨12500元,补贴后价格8300元/吨。四、一般条款: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2供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4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装货清单、产品合格证等。5免费培训需方操作人员。6质量验收:(1)到货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7、供方需根据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提前做好生产储备工作,在春耕备耕前完成全部物资生产,确保需方春耕备耕物资安全。五、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1、交货时间:需方指定时间。2、交货地点:根据需方要求送天祝县各乡镇。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给供方补贴资金总额的50%,即壹佰叁拾贰万叁仟元整(¥:132300000),剩余部分根据货物销售进度支付。农民自筹部分,由供方销售时自行向使用主体收取。六、经济责任:(一)供方责任:(1)供方需按补贴后的价格将加厚高强度地膜销售给天祝县境内的用膜种植户,即白色地膜7300元/吨,黑色地膜8300元/吨,不得私自加价销售。(2)供方在地膜销售过程中,要根据需方要求做好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向天祝县外倒卖。(3)供方在销售结束后,须向需方提供销售台账等加厚高强度地膜相关印证资料,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核定销售数量,确定最终补贴金额。(4)供方须按需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质量抽样检测,并支付检测费用。(5)供方需将天祝县2025年产生的废旧农膜进行回收加工利用,使2025年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以上。(二)需方责任(1)需方在供方销售加厚高强度地膜过程中,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对货物分批次进行验收,不得私自投入市场销售;需方验收不合格产品,供方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2)需方在供方回收加工利用天祝县2025年产生的废旧农膜时,应根据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奖补资金规模给予供方奖补,奖补规模不超过省级项目奖补总金额。七、特殊条款1供需双方均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2合同中货物涉及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需方不得肆意改变供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外使用供方的注册商标;3未经供方授权,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供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八、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九、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各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采购监督单位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天祝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供货一览表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4年12月26日时间:2024年12月26日

  • 同地区推荐

更多详情查看微信小程序